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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2
          来源于:
          访问量: 1762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结合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费用报价、被聘请人员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

          二、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地质行业的工作特点和规则;

          (四)执业律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有良好的执业业绩。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范围

          (一)为我方解答法律问题和法律咨询,需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应我方要求,为其相关人员进行专题法制宣传教育;

          (三)应我方要求,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指导、协助我方草拟、修改和审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声明、规范性文件等);

          (五)应我方要求,参与重大项目等相关业务谈判;

          (六) 接受我方委托,担任我方代理人,参与调解、代理仲裁或诉讼活动;

          (七)接受我方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企业改制、对外投资、项目运作、资产重组、产权界定、兼并清算、清理债权债务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自愿报名,报名采取邮寄、网络2种方式,报名请如实填写拟派驻律师《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将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派驻律师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邮寄至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西段8号百利大厦,收件人:张昱,联系电话:18008036601),也可以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61595420@qq.com 。截止日期2024年2月5日,我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评选,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法律顾问报名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

          2024年2月2日